中南半岛公路
运输行业的先行者

分布于中国(广东、广西、云南)、越南、柬埔寨、缅甸、泰国、 老挝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孟加拉等9个国家

新闻媒体 news media
关于寄往台湾包裹货件发票要求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20/8/29 16:13:57 点击: 984
尊敬的客户:
      接通知,寄往台湾的所有包裹类货件,随货需提供原始商业发票,发票抬头需为:“Invoice” 或“Commercial Invoice”,需有发货人的签名,当地海关不接受形式发票(Proforma Invoice),否则将会造成清关延误并被当地海关退回,产生的关联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。
       请各客户知悉,并相互转告。造成不便,敬请谅解!感谢各位客户的支持!
联系我们
全国客服热线 400-025-1756
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汀山西路阿宝港湾物流园A33-A34

电话:18652077778

邮箱:hefeng@truckline56.com

微信公众号
Copyright © 2021陆陆达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26282号